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巫奉鈔被告: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文書案號:107年度勞訴字第103號2.事實發生日:108/02/1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巫奉鈔與本公司之間給付退休金之爭議,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給付之訴。4.處理過程: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拾玖萬柒仟肆佰伍拾壹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七十八,餘由原告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對其判決理由甘難信服,將儘速聲明上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