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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證券


券商兼營信託業務 擬大鬆綁


金管會拚信託2.0再做鬆綁。過去證券商只能賣基金或有價證券信 託等投資理財型的信託商品,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4日宣布預 告修正法規,開放券商可以提供多元的信託商品,像安養信託、子女 教育信託等。據證期局統計至今年6月底,11家券商辦理信託的規模 將近2,000億元,規模前三大為元大證、凱基證、永豐金證。  張子敏表示,證券商得兼營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業務迄今已逾 十年,但過去證券商僅提供客戶「投資理財型信託商品」,即僅以信 託方式為客戶進行資產配置。為此,券商公會多次提出開放建議。  張子敏指出,本次放寬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之規定,使證券商可突 破僅偏重投資理財型商品的現況,進一步發展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 務等功能的信託商品,以滿足客戶全方位的財務規劃需求,一方面更 多金融機構投入可把餅做大,也可創造業者、客戶、主管機關三贏的 局面。  未來券商發新的信託商品首次要申請,後續則以備查制,券商要附 完整計畫書、內部控制及妥適的問責制度等,金管會視需要面談負責 人。  張子敏表示,現已有11家券商經營信託業務,截至6月底止,11家 證券商在「特定單獨管理金錢運用信託」規模達1,699億元、「指定 單獨管理金錢運用信託」規模達257億元,共計1,956億元。規模前三 大券商為元大證、凱基證、永豐金證。  金管會此次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有三 大重點,一是明定證券商得以信託方式為客戶進行財務規劃、執行或 辦理資產配置,放寬證券商得依客戶所需,提供及執行金錢及有價證 券信託項下之各種信託商品。  二是證券商申請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檢附之申請書件 ,增加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文化有效性證明文 件,及修正營業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對客戶權益保障事項、經營業務 能力及資源投入情形、業務規劃應包含風險控管等項目。三是刪除辦 理洗錢防制重複規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