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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98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9,8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2元溢價發行,唯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之方式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97,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3,383,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597千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3,383千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1年6月8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辦理公開發行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關於原股東優先認購規定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而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股份、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劃、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股價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等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同。(2).於上櫃掛牌日前,將辦理終止興櫃掛牌轉上櫃掛牌等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