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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新聞
超頻爭議 亞太台灣之星發聲

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分別併購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引發頻寬「超頻」爭議。三大爭論之餘,兩家被併購的業者昨(22)日也發聲各自支援。亞太電信有兩次因為合併案轉讓頻寬的紀錄,包括先前僅在共頻階段,就因遵法轉讓頻寬給中華電信,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注重法律一致性與信賴原則。亞太電信先前與國碁電子在4G競標時競爭頻寬,但後來雙方決定合併,依照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出現頻寬超過上限的超頻議題。透過轉讓出700MHz 頻段的10MHz(5MHz X 2)給台灣大哥大,才符合頻寬上限的規範。2020年9月,因遠傳電信和亞太電信要進行5G共頻及持股協議,僅在共頻階段,NCC已經提醒雙方有超頻的狀況,因此為避免引發爭議,亞太電信轉讓出900MHz 頻段的20MHz(10MHz X 2)給中華電信。先前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為了共頻釋出頻寬,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表示,即使後來接手亞太電信頻寬後,中華電信也超出了一些,但中華電信也以增加建設等附負擔條件通過取得頻寬,主要是為了遵法。與亞太電信只是共同經營也處理超頻議題,她表示,若先前是規劃合併,一定會更仔細將超標列入考量,不會心存僥倖。台灣之星主打「用戶權益」牌,強調目前280萬用戶上網主要使用的900頻段10MHz x 2「不只是重要、而是必要」,若按照規定必須繳回一半,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充裕提供280萬用戶使用,嚴重影響所有用戶的上網及下載速度,希望主管機關重視原台灣之星全體280萬用戶權益的保障。台灣大則表示,中華電信取得多餘頻寬的法律依據,與台灣大訴求採用的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一樣,希望主管機關回歸此法律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