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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新聞
期貨ETF新規 31日上路

國內一度因國際油價大跌導致原油ETF重挫衝擊市場秩序,為杜絕期貨商品再發生類似狀況,證交所增訂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期貨ETF)管控措施,在股價急遽重挫階段透過分三階段實施信用交易、預收款券、限制投資人買進提醒投資人投資風險,新制31日上路,被業界視為「元石油正2條款」。元大S&P原油正2 ETF一度是全球規模最大的原油槓桿ETF,然因疫情期間國際原油價格波動,導致淨值連續跌破發行價的十分之一而下市,使部分不瞭解產品而買進的投資人慘賠。因依規定,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近30個營業日的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累積跌幅達90%時、或基金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2,000萬元,應報金管會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為此,證交所修正受益憑證買賣辦法,增訂期貨ETF管控措施,包括增訂期貨ETF暫停或恢復融資融券交易、停止或恢復有價證券借貸及當沖交易的時點;增訂期貨ETF於證券經紀商於受託買賣時,應預收足額款券時點或取消預收款券時點,並增訂期貨ETF限制或取消投資人買進的時點。證交所表示,為進一步保障投資人權益,鑑於原油期貨長期存在正價差且我國期貨ETF反分割不易,原油期貨ETF因轉倉需要恐面臨淨值長期減損,甚或達下市清算門檻,由於槓桿及反向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市場投資人並非均能了解該商品特性及其風險,再增訂期貨ETF管控措施。期貨ETF管控措施包括,期貨ETF近十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一定比例以上,分階段啟動下列措施,第一階段是跌幅達65%以上,取消信用交易、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第二階段跌幅達75%以上時,預收投資人款券,第三階段是跌幅達85%以上時,以發行價20元換算,等於跌破3元時,限制投資人買進。但若期貨ETF在採行上述措施日起連30營業日,每日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回復至一定比例,分階段恢復。累積跌幅未達65%時,恢復信用、借券及當沖交易;累計跌幅未達75%時,取消預收投資人款券:未達75%;累積跌幅未達85%時,取消限制投資人買進。